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解读发表时间:2025-04-11 15:16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解读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以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消费模式等五大领域绿色转型为着力点,旨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下将对《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一、总体要求《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转型”。一是坚持全面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二是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探索。三是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四是坚持安全转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二、主要目标《意见》设定了明确的主要目标。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三、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异化政策。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系统谋划海洋开发利用,推进陆海协同可持续发展。 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持续加大对资源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绿色转型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四、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传统产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是高能耗、高排放的领域。通过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可以降低这些行业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产业的竞争力。例如,钢铁行业可以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优化生产流程,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石化行业可以加强对废气、废水的处理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五、深刻把握“四个转型”的内在要求坚持全面转型,促进生态和福利的协同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仍存在片面追求GDP增长而忽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社会福利的提升等问题。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破除对原有高能耗高排放模式的路径依赖,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划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的最优经济增长路径,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 坚持协同转型,实现责任和能力相互匹配《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但各区域、各行业环境治理成本和减污降碳潜力不尽相同,碳减排责任和碳减排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从区域层面看,能源和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生态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并与主要消费地呈逆向分布。从行业层面看,不同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不尽相同。“协同”要求在速度上和路径上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区域层面,应在统筹国家整体目标及各区域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明确各时期承担减排的主要区域。在行业层面,应在掌握企业能耗与碳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明确减排责任,促使相关企业分工推进部署具体减排项目。将减排任务集中于减排优势企业,可以实现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以及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的优化配置。 坚持创新转型,弥补动力和制度的供给不足绿色转型是一个动态优化过程,需要有持续的动力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的目标是突破“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实现能源资源消耗增长、环境污染损失增长等生态赤字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脱钩。作为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存在诸多障碍,唯有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才能真正带来发展路径的转变。坚持创新转型,要求实现从0到1的突破,做无中生有的文章。为此,应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健全已有制度,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 坚持安全转型,筑牢发展和改革的基底屏障绿色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涉及多个领域、多个主体,容易引发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例如,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要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性,避免因能源结构调整而导致能源短缺。在产业转型过程中,要关注就业问题,做好人员的培训和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意见》的重大意义《意见》的出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现实意义来看,它有助于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同时,绿色转型也将催生新的产业和业态,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从历史意义来看,《意见》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它体现了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通过全面绿色转型,我国将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总之,《意见》为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